根据《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〈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〉的通知》(筑安办发〔2018〕30号,以下简称规定)文件精神。为增加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,市联社组织召开了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》专题学习会议。系统30余家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联社党委委员、副主任康开红原原本本、逐字逐句的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,解读《规定》实质,并结合全市安全工作的实际理思路、教方法、提要求。康开红强调《规定》作为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党内法规,让领导干部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上有了明确遵循,为落实安全生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工作方针提供了锐利武器,对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、责任心都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,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。
康开红要求,一是企业对照《规定》要求,组织进一步学习,统一思想,深入领悟,做到知责、明责,坚决担当起“促一方发展、保一方平安”的责任。二是警钟长鸣、安全为先,要克服麻痹思想,保持清醒头脑,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开展各项工作。三是用《规定》指导实践、改进工作,更加积极地履职尽责,主动作为,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、开创新局面。